柜子里的每一捆轮胎、每一箱内胎,都要有一个标记,把它和对应的订单、买家、单证连起来。唛头缺了、看不清,或者和单证对不上,货就可能被扣下来,等人弄清楚这是谁的货。
这篇讲唛头上写什么、哪些信息最好分开写、处理标志怎么放,以及最终以什么为准。内容依据联合国关于唛头的建议书和 ISO 的包装处理标志标准,文中标了段落号,方便你自己核对原文。
唛头是干什么用的
联合国 UN/CEFACT 第 15 号建议书《Simpler Shipping Marks》(简化唛头)第 1 段说得很清楚,唛头是为了「to identify cargo and help in moving it rapidly, smoothly and safely without delays or confusion to its final destination and to enable the checking of cargo against documents」(识别货物,让货物快速、顺畅、安全地运到最终目的地,不耽误、不混淆,并能拿货物和单证核对)。
同一段也说了常见的问题:唛头写得「so lengthy and detailed that the sides of packages can no longer hold them」(又长又细,包装侧面都写不下)。建议书的办法是:用一个简短的标准唛头,其他信息分开写。
建议书还提到,唛头「are predominantly stipulated by importers」(主要由进口商规定,第 5 段)。所以实际操作中,印什么往往是买家说了算,后面会讲到。
包装上的三类标记
建议书末尾的示例图里,一件包装上有三组分开的标记:
- 标准唛头(standard shipping mark):识别这票货,并原样抄到单证上。
- 信息标记(information marks):比如毛重、品名,印在包装上,但不算唛头的一部分。
- 货物处理标志(cargo handling marks):表示怎么搬运的图形符号。建议书要求「adopt ISO Standards for cargo handling instructions」(采用 ISO 的货物处理标准),也就是 ISO 780。
把这三组分开,是整件事的核心。下面一组一组讲。
标准唛头:四行
第 10 段说,标准唛头「is made up of the following four elements in the sequence indicated」(由以下四个要素按这个顺序组成),包装和单证上都要有:
- 收货人或买家的缩写或简称。 不写全名和地址;只有铁路运输(按惯例公路运输也是)要求写全地址。建议书建议进出口双方「agree on a set of initials/abbreviations to be used for all shipments between them」(约定一套缩写,双方之间所有的货都用它)。
- 参考号。 只写一个号码,「as brief as possible」(越短越好),比如双方约定的发货号、订单号或发票号。「Order No.」这类字样和号码旁边的年份日期「should be avoided」(应避免)。
- 目的地。 最终目的港或目的地「should always be shown」(一定要写)。中途转运的,可以在后面加 VIA 和转运地;多式联运只写最终目的地。
- 件号。 写流水号,知道总数的话一起写:「1/25」「2/25」……一直到「25/25」。
某一票货用不上的要素可以省略。
下面是一个轮胎货的标准唛头示例,所有内容都是编的:
ABC
4521
MOMBASA
1/320
示例里,ABC 是和买家约定的缩写,4521 是订单号,MOMBASA 是目的地,1/320 表示共 320 捆里的第 1 捆。
长度和字符的限制
第 15.1 段:唛头「must not exceed ten lines of 17 characters per line」(不超过 10 行,每行不超过 17 个字符)。
第 15.2 段把字符限定为:字母 A 到 Z、数字 0 到 9、空格,以及句点、连字符、括号、斜杠和逗号;加号、冒号、撇号、等号、问号和星号要避免。建议书还说:
- 唛头里不要用菱形、三角形、方框等几何图形。
- 需要用其他文字(比如西里尔字母、阿拉伯文、中文)的,至少要有一个拉丁字母的版本,单证上只抄拉丁字母那一版。
- 避免用颜色编码,比如画绿条、绿叉。

信息标记:有用,但要分开
信息标记「are not essential for the delivery to destination」(不是送达目的地必需的),但「are often important for identification, safety and handling purposes」(对识别、安全和搬运常常很重要,第 11 段)。建议书要求它们和唛头「clearly separated」(明显分开)。轮胎货常用的有:
- 品名。 第 12 段说品名「useful to prevent mistaken identity of those products which, visually, are not readily identifiable」(对看上去不好分辨的货,能防止认错)。外观相近的轮胎、内胎规格就是典型。每捆、每箱上写清规格,需要的话写上 TT 或 TL,两头都省事。TT 和 TL 的区别见我们的有内胎和无内胎轮胎指南。
- 毛重(公斤)。 「whenever it assists safe handling」(对安全搬运有帮助时)就标,写在唛头下方但分开,比如「462KG」(第 13 段)。不必写「GROSS/BRUTTO WEIGHT」这类字样。这是单件的重量;上船要报的整柜重量是另一回事,见我们的 VGM 指南。
- 原产国、进口许可证号等。 这些「sometimes required by government regulations」(有时是政府规定要的,第 14 段)。要求写的话,和唛头分开,尽量简写,保持在「an absolute minimum」(最少)。
第 15 段还说,净重和尺寸「normally not necessary」(一般不必)标在包装上。
标在哪里、怎么标

示意图,不是我们的仓库实拍。
第 26 段把货物标记总结成三个词:「Big, Bold and Brief」(大、醒目、简短)。标准唛头:
- 「should be marked centrally on two sides of the package or pallet load」(标在包装或托盘货的两个侧面中间);传统海运的散件,顶面也要标;
- 字高「5 cm」,但「can be varied where necessary in proportion to the size of the package」(必要时可按包装大小调整);
- 最好用黑色(或和底色有反差的颜色)油墨刷印,油墨要「waterproof, permanent and resistant to humidity and friction」(防水、不褪色、耐潮、耐磨)。
建议书的注释还说,红色「should only be used for dangerous cargo」(只用于危险品);信息标记要用小一号的字或不同的颜色。
第 27 段针对不同包装有几条说明,下面几条和轮胎货有关:
- 「Bags and sacks should be marked on both sides with a marking fluid which impregnates the material」(袋子两面都要标,用能渗进材料的标记液)。如果你的捆包外面套编织袋,这一条最接近。
- 「Areas which will be covered by straps or bands should not be marked」(会被打包带盖住的地方不要标)。刷唛头之前,先想好打包带的位置。
- 「Old marks should be completely obliterated」(旧唛头要完全涂掉)。纸箱重复使用时要注意。
先确定捆包方式和打包带位置,再按上面的四要素刷标准唛头。
处理标志:ISO 780
ISO 780:2015「specifies a set of graphical symbols conventionally used for marking of distribution packages」(规定了一套用于运输包装、传达搬运要求的图形符号)。它适用于装任何货物的包装,但不包括危险品的专门处理说明。标准一共有 17 个符号,并说这些符号「should be used only when necessary」(只在需要时使用),一件包装「shall have a minimum number of types of graphical symbols as needed」(只用需要的最少种类)。
标准能公开读到的部分,给了这几条通用规则:
- 颜色(3.3):符号用黑色。包装颜色让黑色看不清的,加一块对比色底板,最好是白色。避免用红、橙、黄,「which could result in confusion with the labelling of dangerous goods」(以免和危险品标签混淆)。
- 尺寸(3.4):「For normal purposes the overall height of the graphical symbols shall be 100mm, 150mm or 200mm」(一般情况下符号总高 100、150 或 200 毫米),按包装大小可以放大或缩小,只要看得清。
- 展示(3.2):大件包装上,符号最好直接刷在包装上,也可以用标签。
每个符号的含义、位置和数量写在标准的表格里,只有付费全文才有。本文不列、也不画这些符号。买家要求印哪些符号的,按标准全文或买家的说明来。
整柜货:什么时候可以少标
第 16 段说,一个发货人发给一个收货人的整柜货,标准唛头可以简化:
- 整柜只有一套单证,而且包装和内容在尺寸、类型、等级上「identical in every way」(完全一样),标准唛头「should not be at all necessary」(完全不必要)。
- 整柜有不止一套单证,或者各件内容不同,只需要参考号和件号。
混装不同规格轮胎的柜子属于第二种。无论哪种,第 17 段都要求「it must be possible to cross-reference packages to a comprehensive packing list」(每件货都必须能和完整的装箱单对上)。
最终以合同和信用证为准
第 15 号建议书只是建议,而且主要是写给进口商看的。实际印什么,以合同和信用证为准。买家指定了唛头的,逐行照写,一个字符都别改。
单证也一样。按联合国单证格式(UN Layout Key),唛头填在「Marks and Numbers」(唛头及号码)一栏(第 25 段)。建议书希望买家不要在这一栏要求多写别的内容。但如果信用证要求了,银行会按信用证条款审单。发票、装箱单上的唛头要和信用证、和货上刷的一致。
简要清单
- 投产前和买家定好唛头:缩写、参考号、目的地、件号写法。
- 逐个字符和合同、信用证核对。
- 规格、TT/TL、毛重这些信息标记,和唛头分开写。
- 每捆、每箱标两个侧面,用防水黑墨,避开打包带。
- 处理标志只在需要时用,黑色,按 ISO 780。
- 件号和装箱单对得上,单证上抄同样的唛头。
常见问题
唛头是什么?
每件货上那个简短的识别标记,用来把货和这票货的单证连起来。联合国的标准唛头有四个要素,顺序是:收货人缩写、参考号、目的地、件号。
正唛和侧唛有什么区别?
第 15 号建议书不用这两个说法,它区分的是「标准唛头」和「信息标记」。买家要你印「侧唛」的,问清楚具体写什么、印在哪一面。
唛头的字要多大?
联合国建议书说唛头字高 5 厘米,必要时按包装大小调整。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。
每个纸箱都要印「Made in China」吗?
原产国是信息标记,有时是政府规定要的。要不要印,看目的国规定和合同。要印的话,和唛头分开。
可以用颜色区分不同规格吗?
联合国建议书说颜色编码「should be avoided whenever possible」(尽量避免)。ISO 780 要求处理标志用黑色,并提醒不要用红、橙、黄。规格直接用文字写更清楚。
出处
| 出处 | 网址 | 查询日期 |
|---|---|---|
| 联合国,UN/CEFACT 第 15 号建议书《Simpler Shipping Marks》(定稿草案文本,TRADE/CEFACT/1999/13,1999 年 1 月 8 日;正文所引段落) | https://digitallibrary.un.org/record/267007 | 20261106 |
| ISO 780:2015《Packaging — Distribution packaging — Graphical symbols for handling and storage of packages》(公开预览:适用范围、3.2–3.5、前言) | https://cdn.standards.iteh.ai/samples/59933/c2869e00e9fc44f798fa6d23b7390de2/ISO-780-2015.pdf | 20261106 |
| ISO,ISO 780:2015 目录页 | https://www.iso.org/standard/59933.html | 20261106 |